這份《網絡犯罪防治法(徵求意見稿)》,明確“使用”翻牆工具即非法,面臨拘留和罰款風險(第 14 條、第 58 條)。

知道幾個違反此法規的犯罪分子,希望有關部門趕緊將其繩之以法,以彰顯法律面前,人人平等,比如説胡錫進、毛寧、趙立堅……
😎 匿名投稿